这是多伦多的同性恋大游行吧?光身子游行在加拿大合法吗?
顺手ZT一篇网上看到的文章:
裸体在加拿大
这将是一篇裸体在加拿大的法律,风俗习惯以及爱好这集成的介绍,杂七杂八,一气呵成。(不过央视给雕塑打马赛克并不是药引哈哈) 如果我问,在加拿大裸体合法吗? 这是个好问题,如果根据你的一些了解和认识,你也许认为“即使不合法,也应该不违法”, 为什么那? 那是为什么那? 多伦多的parade游行我们看,那不是一堆裸体带个帽子在张扬的走着?而且在加拿大同性恋合法,性派对合法,甚至那个七七八八都合法,何况还有个著名的UBC的天体沙滩,似乎没有理由不合法,至少不犯法。
情况超过你的想象,加拿大现在的法律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裸体是违法的,甚至在私人空间裸体,如果被别人看到也是违法的,是under arrest的行为。恰好有一则关于此的新闻,Bracebridge一位大叔,裸体开车在Timhotons 的Driveway上买早餐,被人叫来警察,此大叔一怒之下诉至法庭,认为干涉了宪法赋予的自由权,然后众多组织对此争论不休,认为加拿大的Nudity Law 有违宪的嫌疑,争论许久,宗教政治文化都牵涉到了,Ontario的地方法官最终裁定,Nudity Law 没有违宪,虽然最终也没有对这位“斗士”采取什么其他的惩罚措施。
顺便说一句,在美国的情况有大部分是类似的,即大部分州也是类似规定,但是有几个州却承认public nudity 是个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但是裸体不能出现在未成年(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眼中,否则将会触动《未成年人福利法》。
一个有意思的事情是反向思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 原因很简单,是因为想publicnudity 的人太多了,特别是在西方。除了更多的接受希腊文化的“裸体美”的观念,还因为内心习惯的自由心性,总想摆脱束缚,亲近自然,这样的群体叫做naturist,世界上很大一批这样的人。这真的并非“变态”,是每个人都有的正常心理,这可以在催眠中体现出来,当我们进入催眠状态,让潜意识脱离意识的束缚,即最真实的感觉呈现出来,绝大多数人会放弃衣着的影响,而沉浸的场景常常是nudity 在一个自然环境中。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小孩子光着身子的时候都开心无比——当他们意识中还没有各种道德束缚的时候。BTW:加拿大不仅仅有一个NBC的裸体沙滩,实际上有很多很多,去这些地方放松甚至涵盖了加拿大近1/3的人口。
我们引述加拿大关于裸体的法律原文:
174. (1)Every one who , without lawfulexcuse,
(a)is nude in a public place, or
(b) is nude and exposed topublic view while on private property, whether or not the propertyis his own
Is guilt of an offence punishable on summary conviction
(2)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a person isnude who is so clad as to offend public decency ororder.
(3) No proceeding shall be commenced under thissection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attorneyGeneral.
这条法律原则上直接界定了Guilty,但对于真正against law,却附加了特别的条件,那就是”offend public decency “,这就有点蛋疼了,足够宽容的个人信念,以及大多数人的包容和理解,decency 也不是那么好找到证据来证明被offend了。Under arrest 的作者在书中写道,因为警察和法官们实在有太多事情要做,而近些年public nudity 实在太多太多,所以如果不是产生了公共效应,影响到公共环境,他们实在没有精力来维护“174条”的尊严。
下面再来看多伦多的游行,因为作为一个公共游行,观众已经认可了裸体这样的概念,并且乐于去观看,自然谈不到decency被offend了;另外就是在海滩,虽然理论上在public beach是guilty的(实际上,加拿大很多海滩裸泳者越来越多,以至于多伦多最新的海滩开放的时候,很多议员建议直接开放成clothing-optional的),但是真的说导致result ofindecency 好像也有点天方夜谭。这实际上就是在说,引起了别人的不快,引起了公共影响,那么你就要面临刑罚;没有,如果别人都习以为常了——以现在的网络和电影和开放程度,那你愿干嘛干嘛吧。例如裸体虽然警察顾不上管你,但是如果裸体还发生sexual action,那么通常就有麻烦了,参见前些天的新闻,多论多地铁上喝醉的男女当众做爱,被警察带走,罚款一个苹果笔记本。
这样的法律思想非常简单,但是看多了,你会发现,美加特别喜欢采用这种形式。对于裸体等这种类似的事情,通常划线划的很严格,但是附加的条款比较宽泛,用这个来保护公众利益,也保护个人自由,是一种折衷的方案,且没有一点概念含混,是把判断交给公众的“理解”“认知”,这叫做publich judgement 也有人叫做publicjury,说到底是以人为核心,让平等,隐私,自由达到一个平衡。 类似的情况在public smoke,public alcohol就没有这么宽容,就变成mean to under arrest。 事实上,天体运动在西方正在高速发展,实在和色情没有太多关系,这中间的差别在于人数:一个人裸体,你裸吧,除了自娱自乐好像也色情不到哪里;两个人就有点麻烦,且现在先进到和性别无关;三个人你还可以说3p之类的。但是如果很多很多人男男女女都自然的在裸体,相互认识不认识,当大多数人自然交流时候,想色情也色情不起来的,试想一下,一堆人里就一个人有了生理反应,那恐怕就不是色情,而是搞笑了。某种意义上这把人拉到平等的地位,放弃了一些隐私,交流更坦诚一些(所谓进了澡堂子,大家都一样)。 Anyway,也许与裸体无关,但是实在应该珍视我们自己的身体,ta是不是我们存在的唯一形式和载体,可能有争论,但是ta们实实在在是我们自己所唯一拥有的东西,且是能唯一控制的,不管生命以何种方式结束,ta们都随之而去,应该仔细想想,我们真的珍惜过ta们吗?我们真的欣赏ta们吗?我们真的挖掘了ta的潜能吗? 思考和身体是我们唯一所拥有的财富 : 人的思考可以无限美丽,人的身体也一样魅力无穷,穷尽思考去探索自然,身体陪我们人生探险,爱他们,欣赏他们。穷极思考的极限,挖掘未了的潜能,是人生本质的存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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