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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桑奇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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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23: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桑奇经历曝光:幼时颠沛流离 少年黑客(图) 中评社



虽然阿桑奇当前身处窘境,但这并不妨碍他的人气直线上升。


  4个月之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拜伦湾附近一个叫“磁石岛”的小岛不失时机地打出房地产广告,热情地招徕购房入住者。为这个小岛带来名人效应的,是“维基解密”网站的创始人朱利安.保罗.阿桑奇。

  少年骇客

  虽然阿桑奇当前身处窘境,但这并不妨碍他的人气直线上升。他儿子丹尼尔.阿桑奇就坚信父亲是清白的,而且,他的工作会因为其突破性和长远利益而被铭记。

  “阿桑奇”这个名字据说来自中国的“阿桑”,或“桑先生”,他是一个曾经流亡在靠近澳大利亚海岸的星期四岛上的中国人。阿桑奇的母亲这一支祖先是在19世纪中叶来到澳大利亚的,他们从苏格兰和爱尔兰远道而来,为的是寻找耕地。阿桑奇后来半开玩笑地怀疑自己的流浪倾向是家族遗传。

  阿桑奇出生在1971年,这一年,他的母亲克莱尔(她为自己起的化名)带他来到磁石岛,以每星期12美元的价格租了一套小房子。在这个布满岩石的小岛上,童年的阿桑奇大部分时间里就像马克.吐温笔下的汤姆.索亚一样,不仅有过属于自己的马匹,还学会了扎木筏以及出海钓鱼。

  这个小岛只是阿桑奇众多栖身之地之一。实际上,到阿桑奇14岁的时候,他已经跟随母亲搬了37次家,这种不安定的生活使阿桑奇无法接受连续的教育。不过,他的母亲认为,正规教育会给她的孩子灌输一种对权威的不健康的尊重,这对孩子是不利的,而且会压抑他们的学习愿望。

  “我不希望他们在精神上被压制。”克莱尔说。阿桑奇的血液中也流淌着父母的叛逆基因。克莱尔与丈夫是在一场反对越南战争的示威游行中相识的,而克莱尔年轻的时候,更是对正统教育充满了叛逆与不屑。17岁那年,她做了件胆大包天的事:烧掉课本,然后骑上摩托车离家出走。

  自学或者刊授是阿桑奇接受非常规教育的两种途径。他迷上了科学,把大量时间花在了图书馆,在那里,他连引文中使用的文献也会一并阅读。他吸收了大量的词汇,不过直到后来,他才学会这些单词的发音。

  阿桑奇8岁的时候,克莱尔离开她的丈夫,与一个音乐家走到了一起,并和他生了一个男孩。但是,这段关系动荡不已,两人以分居告终,对阿桑奇同母异父弟弟的抚养权之争也随之开始。克莱尔害怕音乐家带走她的儿子,于是决定带着两个孩子销声匿迹。

  克莱尔在一家电子产品商店的街对面租了间房子,阿桑奇就常常跑到那家店里的一台Commodore64型电脑上玩编程。后来,他们搬到一个更便宜的地方,用省下的钱买下了那台电脑。这一年,阿桑奇13岁。他很快学会了如何破解常用的应用程式,而且,他能在程式中发现工程师隐藏的讯息。

  人机交互对阿桑奇有强烈的吸引力。在他的眼里,这就像国际象棋一样,既没有太多的规则,也没有随意性,而且问题很有难度。后来,阿桑奇说:“我们是聪明而敏感的孩子,与主流的亚文化格格不入,而且非常看不起那些有榆木脑袋的不可救药之人。”

   阿桑奇在跟随母亲的东躲西藏中,从11岁长到16岁。16岁那年,他得到了一个数据机,他把电脑改造成了一个门户网站。那时是1987年,世界上还不存在因特网这个东西,但电脑和电信系统的连接已经形成了神秘的电子领域,正好可以供好奇而技术精湛的十几岁孩子遨游其中。

  想到古罗马诗人贺拉斯说过的“高尚的伪装”(splendidemendax),阿桑奇自称门达克斯(Mendax)。至于被誉为“骇客中的罗宾汉”、“网路007”,那是以后的事了。

  他和两名骇客组成了一个名叫“国际破坏者”的小组,他们入侵欧洲和北美洲的电脑系统,包括属于美国国防部和美国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的网路。后来,在与作家苏勒特.德雷福斯合写的一本名为《地下》(Underground)的书中,他叙述了骇客亚文化早期的黄金法则:“不要损坏你侵入的电脑系统;不要改变那些系统里的信息(除了改变日志掩盖你的痕迹);共用这些信息。” 

  “万能的上帝”

  1988年前后,阿桑奇与一个16岁的女孩坠入爱河,并搬去与她同住。女孩怀孕后,两人举行了非正式的结婚仪式,不久,他们的儿子丹尼尔.阿桑奇呱呱坠地,18岁的阿桑奇成了一个年轻的父亲。

  此时,骇客活动仍然是阿桑奇重要的生活部分,这引起了澳大利亚政府的注意。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成立了一个叫“天气行动”的小组对他们展开调查。

  1991年9月,20岁的阿桑奇侵入加拿大电信公司北方电讯设在墨尔本的主终端,并给系统管理员发送信息:“我在你的系统里玩得很开心。我们没有做任何损害系统的事情,反倒在有些地方做了些改进。请不要通知澳大利亚联邦警察。”

  “天气行动”调查负责人在评价“国际破坏者”对北方电讯的侵入时说:“朱利安是这伙人中水准最高、也最神秘的。” 

  《地下》一书描述过阿桑奇对自己被逮捕的担心:“门达克斯总是梦到警察突击搜查。他曾梦到过在砾石车道上的脚步声,黎明前黑暗中的影子,梦到持枪的警察在凌晨5点破门而入。”只有当阿桑奇把磁片藏在一个养蜂场之后,才得以片刻放松。

  到了10月,他的状况变得一团糟。妻子带着幼子离他而去,家里成了一团乱麻,他几乎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

  10月29日晚,警察终于找到府了。随后,阿桑奇被控31项与骇客有关的罪名。

  在等待审判期间,他得了抑郁症。他在离墨尔本不远的雅拉河谷国家公园茂密的桉树林中住下,“你心里的声音会平静下来。”他说,“我不想把它说得过于佛教化,但事实是,你眼中的那个自己就此消失了。”

  首席检察官在法庭上罕见地用赞美的话描述这个被告:“他就像万能的上帝那样逛来逛去,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事。”

  最终,他对25项指控认罪,其他6项指控被撤销。但法官在最后宣判的时候说:“除了有些智力上的好奇心和能够在各种电脑上冲浪的愉悦之外,没有证据表明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阿桑奇受到的唯一惩罚,是支付给澳大利亚政府一小笔赔偿金。

  比这个刑事案件让阿桑奇更加痛苦的,是同时展开的争夺抚养权之战。阿桑奇和他的母亲克莱尔认为,小孩的母亲和新男友对孩子成长不利,因此,他们要夺回抚养权。经过30多次听证和上诉之后,1999年,阿桑奇终于与妻子达成了一份抚养权协议,孩子归父亲抚养。

  由于一直经历着强烈的情绪冲击,阿桑奇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这段经历反覆闯入梦境,给他带来了不安和恐怖感,从那以后,他的头发就从黑褐色变成了灰白色。

  经历了这一切,阿桑奇变得精疲力竭。他做了包括电脑安全顾问在内的好几份工作,尽最大努力挣钱抚养儿子。

  2003年,阿桑奇进入墨尔本大学学习数学和物理学,试图解开宇宙背后的秘密规律,并设想因此寻求智力快感,但事实让他大失所望。

  2006年,他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这样描述澳大利亚物理学会举办的一次会议:“到会的900名职业物理学家胆小如鼠,墨守成规,糟糕透顶。”这一年,他退学了。

  2004年,阿桑奇在墨尔本大学学习期间,15岁的儿子丹尼尔.阿桑奇也在这里开始了遗传学硕士课程学习。不久,阿桑奇邀请儿子加入刚刚起步的维基解密网。但是,丹尼尔怀疑这个计划成功的可能性,便拒绝了。“我没想到他会成功。”2010年9月,丹尼尔告诉媒体。

 
  让世界头疼的泄密者

  作为维基解密网站的总编辑,阿桑奇对传统的新闻处理颇感不满,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个胆小鬼为了迎合官方来源,使最终的报道成为充满某些官方基调的新闻”。他主张“科学化的新闻”,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充分的素材有助于新闻保持真实性,这些素材像论文一样,是应该可以受到独立质证的。媒体应提升自身能力,从而达到此种要求。

  不过,美国“自由媒体记者委员会”负责人露西.达利什指出,虽然维基解密自称泄密的做法是记者行为,但实际上,它是依靠信息时代的先进技术将机密公之于众,它本身却缺乏可信度。达利什说:“这不是新闻,他们是否和消息源沟通过?是否分析了信息并要求政府回应?没有。”

  但是,阿桑奇强调说,他的使命是揭露不公正,而非对一个事件提供不偏不倚的记录。新美国基金会的媒体研究专家克里斯.安德森认为,维基解密也许能够开启一个属于网路举报人的新闻时代。维基解密为记者的调查提供了更多线索和更大便利。

  当不公正暴露的时候,改革才可能发生。在一个不公正的计划实施之前反对它,就是阻止非正义。阿桑奇所坚守的这个信条,驱使他将大量的外交和军事等领域的秘密公之于众。

  作为卡夫卡、库斯勒和索尔仁尼琴的追随者,阿桑奇认为,人类最为关键的斗争并非左、右派之争或信仰与理性之争,而是个体与机构之争。而真理、创造力、爱与同情心已被机构层级腐蚀了,被“关系网”(他最喜欢的表达之一)扭曲了。

  基于此,阿桑奇拟定了一份名为《统治即阴谋》 (ConspiracyasGovernance)的宣言。其中认为,非法的统治是一种阴谋,是官僚秘密勾结损害民众利益的产物。体制的内部传播渠道若遭破坏,阴谋家之间的信息流动就会减少,当信息流动接近于零后,阴谋就会被瓦解。

  维基解密网站就是这种观点的产物,这使他最大程度地促进信息公开和透明。“天气行动”调查组负责人说:“他的动机带有点为别人奉献的意味。我认为他的行为,是出于‘每个人都应该能接触到一切事物’的信念。”

  “政治辞令能使谎言看似真理,谋杀合乎情理,使捕风捉影之事坚实可信。”反极权主义作家乔治.奥威尔的这句话被阿桑奇放在了一个视频的片首,他相信,唯有通过信息公开,才能与依靠隐瞒真相来维持政权的政府相抗衡。

  在接受一家德国媒体采访时,阿桑奇毫不掩饰自己的反战立场。“最危险的人是那些掌控战争的人,他们应该被制止。如果这让他们觉得我是个威胁,那就随他去吧。”考虑到维基解密的活动性质,他的儿子觉得,父亲能活着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但是,生活中,阿桑奇通常却不那么严谨与理性,丢三落四之事频频发生,例如,他常忘记预定机票,或记得预订机票但却忘了付款,或付款买完机票却忘了去机场。周围的人似乎都愿意照顾他,使他不至于在动身之前把衣服落在烘乾机里。

  “朱利安完全可以应付很少的睡眠和很大的混乱,但他也有他的极限。”他的一个同事说。作为维基解密唯一的决策者,他可以长时间心无旁骛地专注于某事。假如你晚上离开办公地点,天亮后再回来时,可能会看到他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着。有一次在巴黎,阿桑奇在一个房间里两个月足不出户,食物都是别人送过来的。他跟团队里的人说话也都很简短。

  延续了少年时期的生活风格,他的电话号码和邮箱地址也不断变化,一个行李袋和一个手提电脑就是全部家当。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行踪与保密倾向令他周围的人抓狂。一家媒体曾经这样描述他:“在演播室的灯光下,他灰白的头发,苍白的皮肤,冷静的眼睛和宽阔的前额,使他貌似一个骨瘦如柴的外星来客,坐火箭来到地球,向人类揭示一些隐藏的真相。他僵硬的举止和他那缓慢而低沉的男中音,都加强了这种印象。”

   维基解密档案

  2007年

  公布一份美国国防部下发给士兵的《关塔那摩监狱管理指导手册》

  2008年

  “维基解密”贴出基督教科学会的内容教义手册,揭露部分基督教科学会骗人敛财内幕

  2008美国总统竞选期间,总统候选人麦凯恩竞选搭档佩林私人邮件账户被骇客窃取,之后她和家人部分私人照片及邮件内容被“维基解密”网站公布在网上

  2009年

  超过1000封英格兰东安格利亚大学气候研究所的邮件内容被公布在“维基解密”网站上

  2009年11月

  网站曝光超过50万条“9.11”事件发生当天美国民众通过手机发送短消息内容,其中包括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地方官员短信

  2010年4月

  网页上一段视频录影显示,驻伊拉克美军士兵在直升机上朝地面上人群开火,造成包括两名英国路透社记者在内多人死亡

  2010年7月

  披露9万多份美军机密文件,曝光众多鲜为人知的阿富汗战争内幕

  2010年10月

  公布近40万份美军伊拉克战争秘密文件(来源:法治周末)
发表于 2010-12-9 02: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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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04: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太神了.顶一下.

多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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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06: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维基解密”背后是这么个神人!  谢剧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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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07: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撼动地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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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09: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撼动地球的人。。。。。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0-12-9 07:15


你们澳大利亚政府这回怎么不站出来保护自己公民的人权了? 自己的公民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拘捕,还不准保释。他们到是静悄悄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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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09: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澳大利亚政府这回怎么不站出来保护自己公民的人权了? 自己的公民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拘捕,还不准保释 ...
袜贩 发表于 2010-12-9 09:12



英国是澳洲的母亲。澳洲对英国的司法体系应该是绝对相信的。澳洲公民在外面触犯别国的法律,澳洲政府一般都很尊重他国的司法。


澳洲对公民涉外人权问题的几个典型案例:

+ 美国在阿富汗抓获的澳洲籍塔利班Divid Hicks。澳洲政府一直与美国政府斡旋,最终引渡回澳洲。

+ 胡世泰事件。胡世泰被捕后,澳洲政府严重关切,希望公平审判(看得出对中国的司法不信任)。在法院判决后,尤其其本人认罪后,澳洲政府也就没说什么了。

+ 一个越南裔澳洲青年在新加坡因毒品被判死刑。澳洲总理亲自出面求情,要求刀下留情(因澳洲没有死刑)。最后也没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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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国是澳洲的母亲。澳洲对英国的司法体系应该是绝对相信的。澳洲公民在外面触犯别国的法律,澳洲政府一 ...


+ 一个越南裔澳洲青年在新加坡因毒品被判死刑。澳洲总理亲自出面求情,要求刀下留情(因澳洲没有死刑)。最后也没保住。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0-12-9 09:37



    成功引渡贩毒的也有吧?但都不是亚裔背景。昆士兰那个19岁的女孩,如果不是白种人,后果就难说了。
这个貌似不是特例,澳洲成功引渡亚裔背景的案例可谓凤毛麟角,原因吗,呵呵呵,你懂得。


当然比较公正的说,几次成功的引渡、营救,和美国干爹的斡旋关系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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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澳大利亚政府这回怎么不站出来保护自己公民的人权了? 自己的公民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拘捕,还不准保释 ...
袜贩 发表于 2010-12-9 09:12



如果了解澳洲政府的话,就知道这事件背后一定有美国干爹操控,否则,澳洲政府对于本国白种人在境外犯罪是不会保持缄默的。
但是对于亚裔背景的澳洲人,澳政府多是做些表面文章,不会进全力营救的,为利益或妥协、或放弃。情报人员例外。
如果维基不死的话,想揭露的话,这些东西都会浮出水面的,不过,澳洲对于世界太微不足道了,谁会在意?。
英官方对此事件的态度也可看出美国老大的作用。
大英是澳洲善良的祖母,米国是澳洲性情多变的干爹。

此事件的关系背景很复杂,比我们网上能了解到的,要复杂得多。
不牵涉米国,和祖母之间的问题很好解决,瑞典也不会不给面子,澳洲虽然比较怂,也不会在乎瑞典的。。。。。。

澳洲会在干爹有明确指示后有所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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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了解澳洲政府的话,就知道这事件背后一定有美国干爹操控,否则,澳洲政府对于本国白种人在境外犯罪 ...
MyNameIs 发表于 2010-12-9 14:35



还有一个因素不能不考虑:像美国政府一样,澳洲政府也是阿桑奇的受害者。。。。。

另外还有民意的左右。如果澳洲出现大批人权人士支持阿桑奇,情况会有所不同。比如我前面提到的那个越南小伙,我估计是他的那张照片太帅了,全国各地居然出现很多他的粉丝,为他点蜡烛、守夜,声援,甚至有极端份子要求与新加坡断交。。。。。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政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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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7: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因素不能不考虑:像美国政府一样,澳洲政府也是阿桑奇的受害者。。。。。

另外还有民意的左右。如果澳洲出现大批人权人士支持阿桑奇,情况会有所不同。比如我前面提到的那个越南小伙,我估计是他的那张照片太帅了,全国各地居然出现很多他的粉丝,为他点蜡烛、守夜,声援,甚至有极端份子要求与新加坡断交。。。。。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政府的行为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0-12-9 14:45



不无道理。但是,但是,但是,。。。。。如果说澳洲也是受害者,就要牵涉到更多的秘密和关系了,有些东西虽不能拿到公共场合讨论,但公众所能看到的,一直以来政府对于阿桑奇的态度,也该划几个问号吧??阿桑奇所解密的有多少澳洲的,又有多少与澳洲有重要利害关系的?难道是澳洲没什么可揭的?
澳洲虽然大多数时候像个微不足道的小媳妇,澳洲的情报机构一战的时候就已排在世界前5名以内,之后政府从没有放松过这方面的投资建设;2战期间澳洲的情报机构为欧、太平洋战场的贡献是祖母、干爹至今不能忘怀的。发展到今天,在太平洋地区、东南亚及至整个亚洲、南非洲可作情报业龙头,无人可以较量。甚至在南北美,欧洲也有澳洲政府比较有价值的情报网。但是在揭露某些与澳洲有关的事件时,又提到多少?(如海湾战争)。
老美在2战后期就已经将几个很重要的网络,规划给小媳妇了;到80年代初甚至将日、韩的情报控制权也变相移交澳洲;九十年代中后期澳洲情报业在亚洲可谓霸主。
干爹至今不放弃小媳妇的第一重要原因是什么?,老美从澳洲得到的最大利益是什么?
海湾战争的情报难道与澳洲无关?难道没有可揭密的价值?

俺说的这些都是网络公开的信息,到哪里都谈不上犯忌,再往下,,,,,呵呵,,,,,哈哈,。。。。。。
最后,咱就异想天开的想象,如果你是政府,会怎样对待阿桑奇?招安?变相。。。。。?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吧?英、美、加、法、澳都有过的。
阿,,,阿,Stop!!!




大头你真是太善良了,你回想一下,那个越南小伙7,9,10频道总共报道过几次?各大洲报报道过几次?(华人,亚裔的除外)政府就此事件有几次发言?
而昆士兰那个19岁的姑娘,那一段时间可几乎是追踪报道,直至她回到昆省,一共可有21次(不是很精确,有说29次的)政府发言人对公众就此事件表态。
奥政府在怂也不可能对一个越南社区妥协,哪怕是整个亚裔社区又能发起多大的浪?那些抗议、声援等在政府眼里多是充当小丑的角色。

别太善良得把民主、民意理想化,没有绝对的。

一个政权在国家利益与民主、民意发生冲突的时候,不能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这个政权就要完蛋了。


咱这是闲聊,我说的也多是胡说八道,千万别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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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9: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无道理。但是,但是,但是,。。。。。如果说澳洲也是受害者,就要牵涉到更多的秘密和关系了,有些东 ...
MyNameIs 发表于 2010-12-9 17:14



哈哈,看法不一样是正常的。咱都是侃大山,随便说。。。。

1. 我是说“澳洲政府”是受害者。不是指澳洲或者澳洲人民。这里不牵涉对错、该揭不该揭的问题。政府,确切地说政治人物深受其害,恨不得他去地狱。在这种情况下,指望政府去关注他的人权,不符合常理。

2. 那个越南小伙,我不记得媒体报道确切有多少次。但当时是跟踪报道一直到他被处决。当时的澳洲总理霍华德给新加坡总理写信求情也是事实。要说白人,Shepel Corby 和 Bali 9 (其中一个好像是华人)现在还在印尼的大牢里。办不到的事也没办法。你得尊重人家的司法。上次一个澳洲人(白人)在泰国因为出版的小说里涉嫌侮辱泰国王被判刑,按照西方的价值观那真是胡扯蛋。但那是人家的法律,澳洲也没办法,只能警告自己的国民在他国要遵守人家的法律。后来还是泰国皇家赦免,据说外国人在泰国犯的这一类的罪最后一般都赦免驱逐出去。也许你说的对,我太善良,宁愿不相信阴谋。

你说的政府关注白人的人权胜于于亚裔人士的人权,也许有这样的情况,但我找不到实列来佐证。要证明这个可能也很难,除非有相同的案例不同的结果。这种不同或许正是因为民意的左右吧,因为白人人多,声音响一些。华人则不啃声。

也是闲扯而已,不必认真。


注:
-------------
关于媒体对那个越南小伙是否重视,维基百科里有一段,从中可见一斑:
链接: http://en.wikipedia.org/wiki/Van_Tuong_Nguyen

Media coverage

Channel Seven program Sunrise had reporter Chris Reason reporting from outside the jail, and Melbourne reporter Nick Etchells reporting from a church in Richmond at the time Nguyen was due to be hanged. Channel Seven also had Adrian Brown report minute by minute, and, at around 6:10am SGT, he reported: "Well, it's just about 6:10 now, so it's fair to assume that Van Nguyen is now dead" and had been covering all the news throughout the previous fortnight. ABC broadcast a documentary: Just Punishment on 7 December 2006. This documentary was filmed over a period of two years. Following Nguyen's mother(Kim), his brother and his two close friends, through the appeals, and campaigns held (in Australia) before the execution day.[19] It was rebroadcast on the night of 8 December 2008, also on the ABC.


vannguyen.jpg






哈哈,一些细节都不记得了。刚看到:当时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营救行动。当时的总理,联邦议会以及所有各州的州议会全部正式出面请求赦免。新加坡就是不为所动。就在他被处死的前一天有人想出这样一个注意:赶紧在墨尔本起诉他贩毒,这样要求新加坡引渡。。。。。。看这个:

Pleas for clemency
A plea for clemency by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was rejected in October 2005.[8] Members of Federal and state parliaments appealed for the decision to be reconsidered and clemency to be granted. His hanging was the first execution of an Australian in Southeast Asia since 1993, when Michael McAuliffe was hanged in Malaysia for drug trafficking.

On 21 November 2005,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was considering a request made by Nguyen Tuong Van's lawyers to apply for a hearing at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which required the Singaporean government's agreement to its jurisdiction. However, Foreign Minister Downer considered it unlikely that the Singaporean government would agree.[9] On 24 November 2005, Victorian Attorney General Rob Hulls met with Singapore's Senior Minister of State for Law and Home Affairs Ho Peng Kee to press the case for clemency but was unsuccessful.[10] On 28 November 2005 Australia'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er, Sev Ozdowski, said Australia must keep pressuring Singapore to abandon the death penalty, even if it proves too late for Nguyen.[11]

After his sentencing in March 2004, the Australian Coalition Against Death Penalty (ACADP) was reported to be inundated with emails from Australians offering support for Van Tuong Nguyen.[12] [13] Politicians[14] and religious figures made pleas for clemency, but these were rejected by the Singaporean government.[15]

One day before Nguyen was hanged, a lawyer launched a last-ditch legal tactic, charging Nguyen with drug related offences in the Melbourne Magistrates' Court, which he hoped would allow the Australian Federal Government to extradite Nguyen. However, Justice Minister Chris Ellison ruled out extradition, saying that the Commonwealth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would not have attempted to prosecute Nguyen in Australia.[citation nee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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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看法不一样是正常的。咱都是侃大山,随便说。。。。

1. 我是说“澳洲政府”是受害者。不是指澳洲 ...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0-12-9 19:17


haha,的确是胡侃,
澳对阿桑奇的问题的态度,不宜再推测了,

如果说完全相同的案例,不是没有,但是不宜公共场合谈论。但是类似的不算少,太远的有白澳政策影响之嫌。就你所说的越南人和昆省女孩比较吧,
那个越南人的事,我只有一点印象,当然我也不是很在意这些新闻;那个女孩的事我印象比较深,总理的信,电话都有,澳外长亲自前往交涉,文化部,经济部都有高官在访问时,都就此事进行交涉。澳政府为那个越南人派出过那位高官?
那个女孩的律师虽不是御用,但是有一个顾问团里面好像不止一位御用律师,其中一位御用律师的太太是一个北京少妇,这个顾问团可是政府授意的。
澳洲为这位越南人派过什么水平的律师?
要说两人所在的国家法律不同就不好说了,不过那个女孩当初也是判的死刑吧?

你还别提华人之声,所有亚裔社区属华人的最烂,一盘散沙似的,平时就是互相看不起,在外人面前挤兑同胞,遇事能闪则闪,牛x吹得好大好大,参加活动的,呵呵,还不如阿富汗难民活动人多,
越南人之间也互相踩,但是遇事人家保团呀;
总说人家印度、韩国时劣等民族,可是很少见人家当着你的面说同胞的不好,
日本人就更别说了,你就是当着一个女人的面说一个她讨厌的日本人不好,看看她给你什么脸看。
上次雪梨那个黎巴嫩(好像是)出租司机事件,人家能搞得kingscross周围4个区交通瘫痪3小时,华人干过这么漂亮的事吗?

X区有位华人服警说,“华人的事不好绑不好管,你帮他,他会先想想你有什么目的;事你管了,人家会先想你凭什么这么好心?同样怀疑你的目的。。。”
这位可是服警呀,不知道有多少华人有同样的想法,呵呵,华人如散沙貌似也可理解哈,

呵呵,俺这纯属跑题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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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0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回来这位阿桑奇,其实不管他处于什么目的,他做的事确实是出格了。就连美国的敌人获取了这么多的美国机密文件,也不会公布出来。

他这样做,把国际上通行的外交行为方式都破坏了,影响到国与国,人与人的交往方式。这就像你周围有这么一个人,你脑子里想什么,他就能知道,而且还公布于众,你说你还怎么活,怎么做事?

所以,不值得同情。抓起来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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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02: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回来这位阿桑奇,其实不管他处于什么目的,他做的事确实是出格了。就连美国的敌人获取了这么多的美国机密 ...
袜贩 发表于 2010-12-10 00:02



No!

Who decides who.... who decides who has the right to set what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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