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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戒徵观

[闲谈] 哀痛在端午——小Gucci散记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26 22: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新满人


你就胡搅蛮缠吧。嘿嘿

你说的是:“无戒兄节哀顺变啊!严重谴责这些交通肇事者”
能从你这句话里看出肇事者是狗或狗主无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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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23: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戒兄节哀顺变啊!严重谴责这些交通肇事者!对生命的珍惜是我们这个民族更应提倡的。

片子拍的非常到位! ...
新满人 发表于 2012-6-26 20:26



    “这辆逆向行驶的车子已无情地从Gucci小小的身躯上碾轧过去”。“那肇事车子在瞬时停了两回”。
另外这辆车的车轮还蹭了我的脚趾。我到航空医院做了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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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23: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说老柞,“交通肇事”不等于是司机的过失哦。 当然咱的用字有点倾向性。用“交通事故”好了。肇事 ...
新满人 发表于 2012-6-26 22:00



   
    “这辆逆向行驶的车子已无情地从Gucci小小的身躯上碾轧过去”。“那肇事车子在瞬时停了两回”。
另外这辆车的车轮还蹭了我的脚趾。我到航空医院做了诊断证明,有多名陌生人为我记下了肇事车车牌,并要为我作证此次交通事故,现在我的手机还存有发来的短信、
关键是肇事车辆已被交警认证并做扣留。

如果我有失误,但交通事故逃逸任何责任都由逃逸方负责。
老祚总是以先知自居、一个公正的化身、是非的评判者。我刚才看到他的评判后就一直在反省。现在奉劝老满兄,不要怀疑老祚,那就像对圣人不敬。
你请老祚到北京交警劲松中队来解决此案。我可不敢讨饶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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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23: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说老柞,“交通肇事”不等于是司机的过失哦。 当然咱的用字有点倾向性。用“交通事故”好了。肇事 ...
新满人 发表于 2012-6-26 22:00



  “  “开车人分明知道自己所作所为,......"
如果那开车的人没把车开上人行道或者闯红灯或者超速,难道有什么法律责任?”

老祚说的话只敢与满人兄探讨!没去过美国,是不是美国交通法规规定车辆逆行引起交通事故不负交通责任!我比较孤陋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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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23: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新满人


你就胡搅蛮缠吧。嘿嘿

你说的是:“无戒兄节哀顺变啊!严重谴责这些交通肇事者”
能从你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6-26 09:09



老满也养宠物,感同身受。宠物就是人性的延伸,当然不能排除人性恶的一面,但多数宠物都是主人爱心的延伸。好像在美国这里交通事故总要下来看看的(绝大多数的情况)。

老满现在练就了一幅皮糙肉厚的本事,你说我胡搅和我就是那根搅合棒子。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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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23: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辆逆向行驶的车子已无情地从Gucci小小的身躯上碾轧过去”。“那肇事车子在瞬时停了两回” ...
无戒徵观 发表于 2012-6-26 10:24



我在国内有耳闻目睹的。非常理解。这么个小狗,就是人有些司机也敢往上顶。 嘴里还是“就轧死你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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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0: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  “开车人分明知道自己所作所为,......"
如果那开车的人没把车开上人行道或者闯红灯或者超速,难 ...
无戒徵观 发表于 2012-6-26 10:33



这个要看交通事故的大小。一般大家都要停车下来看看的,当然也有不要脸逃跑的,醉汉、犯毒瘾的。 不过处罚会很重。同时美国人好管“闲事”,你跑有旁人看见也会主动报告。严格说美国还有一条公民抓捕权的相关法律,任何公民都可以将罪犯绳之以法送到警察局。这类情况当然在城里不常见到。

再有,美国警察是不分交警巡警的。都带枪,你跑他就追你、截获你,你反抗就是基本找死,你就是多牛X的,敢跟警察对着干警察都可以先动用一切必要手段执法,包括他使用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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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2: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隔壁邻居的小狗也是上马路让车压死了。车主开车到狗主人家报丧,并道歉。但俺没跟踪赔偿的问题。
不知道国内对这类事故如何解决。你拍照的时候拍下他的车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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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4: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1
jimbo 发表于 2012-6-26 13: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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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5: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满也养宠物,感同身受。宠物就是人性的延伸,当然不能排除人性恶的一面,但多数宠物都是主人爱心的延 ...
新满人 发表于 2012-6-26 23:40



咱们这儿路上有多少被压死的野生(或者套用一句国内牛人爱说的口头禅:原生态)动物?
从来没看见任何车辆因此而停下来。

但凡停下来的,都是因为车被撞坏了,不得不停。
家狗被压死的少见,那是因为没人让狗自己在街上跑,都是被主子拽着。

不同意人性延伸说。
从动物园养到家养,都是对动物的虐待。
野生动物如果不曾被人虐待,根本就不会有所谓宠物的出现。

有人视其狗为家庭成员。
不知道是视其狗为人?抑或视其人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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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5: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隔壁邻居的小狗也是上马路让车压死了。车主开车到狗主人家报丧,并道歉。但俺没跟踪赔偿的问题。
不知 ...
土城 发表于 2012-6-27 02:01


小狗上路是自己找死,或者说是被其主子谋杀。
听任大狗或任何大个儿家蓄上路,其主子就不仅是有谋杀动物之嫌,还有谋杀他人之嫌。
有人的车被马撞了,结果是人马双亡。马主承担责任。
被大个子鹿撞死的事儿也屡见不鲜。不过,鹿是野生的,死者家属没处找人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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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5: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  “开车人分明知道自己所作所为,......"
如果那开车的人没把车开上人行道或者闯红灯或者超速,难 ...
无戒徵观 发表于 2012-6-26 23:33



逆向行车,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在单线路上超车,可以短距离逆向,如果地上没画不得超车的双线。

路边停车时也允许短距离逆行。

其他情况,好像都是违章。
但是,狗下车道也属违章。
狗出行,在大都情况下都必须有人拽着。
说“大都”,因农村或荒野,不会有人管。
在城市街道或高速公路上,没人管的狗被车撞死,开车的没有责任。
至于逆行,属于另外的性质,无论是否出事,都属违章,会被处罚。
在米国,怎么处罚,这就得看当地的法律。各州、各县、各城市各有自己的相关法律,并不尽同。
至于在北京,有无法律管制动物在公众场合的行为,老柞一无所知。
如果有,则应该遵守。
如果没有,则应该立法。

老毛时代没干过什么好事,禁止城市养狗,老柞举双手赞成。
如今城里,到处都是狗屎,不利于卫生。
住楼房那种环境,尤其不适合养大狗。

如今国人也学时髦,提倡什么反对间接抽烟。
好像很懂人道,很懂得公平。
怎么见没想到在城市拥挤的环境中允许养狗,其实也是迫使不愿意养狗的人间接养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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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6: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老柞你食不食人间烟火? 这事儿你能不能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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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6: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的小精灵,无戒节哀 什么世道       文字和照片“宝宝”会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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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07: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的小精灵,无戒节哀 什么世道       文字和照片“宝宝”会看到了。 ...
yaoayao 发表于 2012-6-26 17:40

+1!只见过这里大雁成群慢慢悠悠过街时车子都会停下来耐心等待它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乱压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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