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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问题多

斩杀老甲的第一刀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5 00: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主张平等呀,问题多说香港的渔民喜欢住在海边的高脚屋里,我的意思是渔民们是“不得不”“喜欢”住在 ...
社员甲 发表于 2011-4-4 22:01


很高兴属于误会,咱们又多了一个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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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0: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老甲又犯错误了。。。。。。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1-4-4 14:26


都是问题多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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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0: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的喜欢是偏好的意思,如果你明明住得起更好的房子,却不去住,反而选择别人更差的,那就是你的偏 ...
问题多 发表于 2011-4-4 22:15


你是说农民工住贫民窟是“偏好”,可你这“偏好”是因为可以“选择”,而农民工的“选择”是选择哪个的贫民窟,或者住在贫民窟的什么地方,而不是住公房还是住贫民窟的选择。所以说住贫民窟是“不得不”,而不是“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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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5 03: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说农民工住贫民窟是“偏好”,可你这“偏好”是因为可以“选择”,而农民工的“选择”是选择哪个的贫 ...
社员甲 发表于 2011-4-5 00:16



   你再去看看,我前面说过好几次了,03年很多城市都试点搞过政府廉租房,最后没人去住,最终放弃了。
怎么这句话死活不入你的法眼呢?嘿嘿

杭州和上海最近搞农民工社区,就是利用了当年没人住的房子,搞和企业联合、农民工自治,才有了一些起色。但是这些住房就还是企业宿舍,而不是从企业出来的家庭户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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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5: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老甲向老柞靠拢了,开始纠缠修辞了。

其实我觉得严格的讲,既不能叫“喜欢”,也不能叫“不得不”。 比较恰当的词应该是“选择”,也就是个人的选择。农民工们在权衡了各方面之后的选择。

不能说是喜欢是因为没有人在有足够条件的情况下“喜欢”住贫民窟式的房。比如他如果月收入不是2500,而是25000, 而且是在公司里的白领,他们还会住在那里吗? 不能说“不得不”是因为他在能承受的起的情况下却选择不去条件更好的房子。

之所以他们这样,除了为方便和社交之外,是不是还有临时的因素在里边。就像刚开放时很多来美国上学的留学生,在奖/助学金能够承受更好条件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便宜的房租住,以便省下钱寄给家人。

假如这些农民工都有了广州的正式户口,有了正式的工作,一家人也都团聚了,他们住好房的意愿是否就会高很多? 大家都知道好多在广州,深圳打工的农民工在家里盖的房子要宽大的多,说明他们也确实喜欢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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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5: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老甲向老柞靠拢了,开始纠缠修辞了。

其实我觉得严格的讲,既不能叫“喜欢”,也不能叫“不得不” ...
袜贩 发表于 2011-4-5 05:27




不注意修辞,想作那UCLA mm 第二?

再说,你自己不正在修辞么?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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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5 06: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老甲向老柞靠拢了,开始纠缠修辞了。

其实我觉得严格的讲,既不能叫“喜欢”,也不能叫“不得不” ...
袜贩 发表于 2011-4-5 05:27



   这个说法还是比较合理的。
我那个喜欢是在讲IT精英住渔村的时候说到的。之所以用IT经营做例子,其实还是为了说明住在渔村的不一定都是渔民,所以你不能见到人家住在那样的房子里就随便同情人家。当然,IT精英和渔民的经济地位不一样。但是,如果我说渔民的例子,肯定会有人说:你又不过这样的生活,所以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是,老甲就没有意识到,即使是渔民,也确实有喜欢这样的房子的因素。渔民喜欢在海边居住,就像我们以前去的摩洛哥沙漠里的游牧民,即使住着很大的房子,每年也还是有机会就去沙漠帐篷里呆上几个月,因为他们说在那里能找到宁静,倾听沙漠里的风声就觉得是享受。那天我们在渔村里,人家也提到听到海浪的声音能让他们睡得更好。这些都是喜欢的因素。

当然,如果你给渔民在海边盖上豪宅,也许他就选择住海边豪宅而不是木屋了。问题是,那是废话。
对于农民工,我说的实际就是你这个意思,是偏好。偏好其实就是权衡利弊之后的选择。

不过,小资们一厢情愿地要取消户口最近又遭到了农民兄弟的大耳刮子。很多地方的农民拒绝放弃农村户口,即使在城里居住了很长时间。因为他们在乡下好歹是有产的,放弃了土地进城就变成无产的了。农民要求的是保持财产,同时拿城市户口。小资们一听说这个,就开始心理不平衡了,我们想要下乡种地,但是农民不给啊。嘿嘿,所以说小资归根到底是精神分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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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7: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注意修辞,想作那UCLA mm 第二?

再说,你自己不正在修辞么?嘿嘿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1-4-5 05:43


UCLA mm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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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7: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说法还是比较合理的。
我那个喜欢是在讲IT精英住渔村的时候说到的。之所以用IT经营做例子,其实 ...
问题多 发表于 2011-4-5 06:02


不知道哪些小资这么主张的。 根本的问题不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的问题,而应该是只有一种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 “农民”这个词不再代表一种背负在身上的传承,而仅仅是一种职业。这是矫正几十年来的政策性歧视的根本。为什么一个出生在农村的孩子就没有出生在城市的孩子所享有的那些福利呢? 特别是农民工的孩子就学和就医的问题,非常的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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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7: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UCLA mm是怎么回事?
袜贩 发表于 2011-4-5 07:03



答案就在本坛。嘿嘿。
哪个帖子你没看?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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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7: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老甲向老柞靠拢了,开始纠缠修辞了。

其实我觉得严格的讲,既不能叫“喜欢”,也不能叫“不得不” ...
袜贩 发表于 2011-4-5 05:27


主要是问题多以学者面貌混迹于公摄,咱们应该对她严格要求,免得她“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顺带着误了人的子弟。老柞那是不一样,不是胡搅蛮缠也说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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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7: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再去看看,我前面说过好几次了,03年很多城市都试点搞过政府廉租房,最后没人去住,最终放弃了。
...
问题多 发表于 2011-4-5 03:10


转移论题了。

政府房没人住不是因为人们不喜欢,还是因为人们不得不住在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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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7: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说法还是比较合理的。
我那个喜欢是在讲IT精英住渔村的时候说到的。之所以用IT经营做例子,其实 ...
问题多 发表于 2011-4-5 06:02



真没法跟你扯,你在偷换概念,住沙漠里是不得不还是喜欢?谁不得不,谁又是喜欢?这么说吧,不得不住在沙漠里的是不得不,而有两处住房还只在沙漠里那是喜欢,而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住在沙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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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7: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老甲向老柞靠拢了,开始纠缠修辞了。

其实我觉得严格的讲,既不能叫“喜欢”,也不能叫“不得不” ...
袜贩 发表于 2011-4-5 05:27



我就不明白问题多怎么就又同意你的观点了,她开始的意思就是农民工喜欢住在贫民窟,而我的论点是:农民工住在贫民窟是不得不的喜欢,因为他们不具备选择的条件——他们需要存钱。要尽可能地便宜。跟你的观点一样,如果农民工可以选择,那么也是在“富裕”到一定程度上开可以行使所谓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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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08: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插嘴来着,插不进去。。。。。。不知道你们争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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