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民参拜希特勒亡灵,受法律保护:
leicaski 发表于 2010-10-14 22:42
在德国,否认“何来可死特”的言论不受法律保护,不仅不受保护,而且属于犯法。前不久,英国某牧师在德国发表这类言论,旋即判罪。
美国的态度如何?转发一篇旧文:
柞里子:希特勒与美国的言论自由
鼓吹消灭黑人的三K党在美国是合法的,因为美国的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当真如此?柞里子原本将信将疑,日昨看到一则新闻,不禁疑窦大开。
什么新闻?骇人听闻的新闻。阿道夫·希特勒及其姊妹在新泽西被警察拘留。不过,这个阿道夫·希特勒并非纳粹德国的那个领袖。这个阿道夫·希特勒姓康博,只有三岁。为什么被警方拘留?仅仅因其父母替他选择了阿道夫·希特勒这么个名字。新泽西家庭法院将于今日受理此案,结果如何,尚在不定之天。
无论结果如何,美国言论自由受到宪法的保障之说业已因此案而蒙上阴影。取名难道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如果宪法的确保障言论自由,受到检方起诉的,难道不应当是非宪拘留希特勒及其姊妹的警方?怎么会是名其为希特勒的父母。 如果审判的结果竟然是政府有权剥夺希特勒父母对其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如何解释三K党的合法? 窃以为只能有一个解释:黑人的屁股可以摸,犹太人的屁股摸不得。
========== 如今案子了了。该父母丧失了抚养权。
http://abcnews.go.com/US/parents-cannot-regain-custody-children-nazi-inspired/story?id=11334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