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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房子这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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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1 23: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creaders.net/headline/newsViewer.php?nid=504369&id=1129248&dcid=4


63万自建房被千元廉售 澳洲华裔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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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华裔男子周志平房屋千元拍卖案2月10日在维州高等法院继续开审,他因自己一栋价值63万元的房屋被当局以1000元廉价拍卖一案,将买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宗“不可理喻”的交易。

  违反庭令家宅被千元拍卖

  一家五口死守誓言不妥协


  法庭聆悉,周志平因拖欠另一名中国侨民9.6万元,未执行法庭的偿还令,其自己亲手建造的位于Braybrook的住宅被法庭没收,随后于2011年12月在治安官办公室举行的拍卖中,被Ronald Geoffrey Kousal以1000元竞价拍得。

  记者获悉,当日拍卖未设低价,有人出价200元后,Kousal开价1000元胜出。这栋房屋背有46万元按揭贷款,资产净值约为17万元,总值约为63万元。

  周的代表律师Paul Hayes在庭上称,“这是一起不同寻常的案件。”他认为这项交易应该被撤销,因治安官未能履行义务,确保得到真实的销售价格。根据普通法,这项拍卖交易是“不真实的”和“不现实的”。

  他说:“这确实太荒谬,房价被严重低估。他(治安官)无论出售什么物品,都应该获得合理的价格。”

  不过,治安官的代表律师Anthony Strahan辩护称,根据《治安官法》,治安官办公室没有责任保证拍卖的结果,但必须保护买家的权益。

  周正平指出,他的英语不好,难以理解治安官发出有关出售房屋通知的法律后果。在受到买家Kousal的律师Daniel Harrison质问后,周承认还拥有4处物业,其中包括一个价值150万元的发展项目。

  周在庭外接受《先锋太阳报》采访时表示,他与妻子及3名子女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会就被扫地出门或住宅被售之事抗衡到底。他说:“我告诉过治安官办公室‘不要出售我的住宅’,我们已经告诉他们有些问题了。”

  Kousal表示,他是以公平方式通过拍卖途径购得周的物业。他已经为此支付了11.9万元诉讼费用、印花税和其它相关费用。

  买家被指“不正当得利”

  律师质疑违反“公序良俗”

  记者获悉,今起案件由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驻墨尔本分址负责受理。该律师楼负责人沈寒冰告诉记者,这一交易是“荒谬的,不可思议的”,并指责买家的所作所为是“典型的恶意及不正当得利”。

  沈寒冰称,其律师楼正代表当事人起诉买家,要求撤销房屋买卖交易,当事人会支付买家相关的买房费用支出。此外,他认为维州政府在处理时这处房产拍卖时存在不当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难以想象的损失。

  沈寒冰还质疑维州财政收入办公室存在不作为。“这个部门是专管印花税和政府财税收入的单位,其职责之一便是调查隐瞒真实价格的买卖。在得知有房屋被以千元价格拍卖后,应该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沈寒冰说,“在这宗拍卖中,且不管周志平损失如何,对国家税收而言也是损失。”

  沈寒冰指出,这场拍卖违背了最基本的法律准则,即“普通法”中的“公序良俗”的原则。“任何房屋在拍卖前,均应该有最基本的估价”。他称,“有一批人专门以倒腾政府拍卖对象而盈利,常常看到价值数10万元的查没奔驰车被以数万元价格拍出。政府必须针对这种现象有所作为,以避免财税损失。”

  周志平是可怜的,自己亲手盖起的房屋在这宗拍卖中几乎被“拱手送出”;不过,周志平又不是完全无辜的,面对庭令而不执行,一定程度上他自己也“促成”了这宗交易。
发表于 2012-2-12 00: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蹊跷,也许这房屋的建筑结构在安全及其它规定的标准方面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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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0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蹊跷,也许这房屋的建筑结构在安全及其它规定的标准方面不达标? ...
大家拿 发表于 2012-2-12 00:13



不达标会被强拆,是不能合法转手的。
这房的被拍卖与房子本身无关,事关事主的缺乏法治思想,以为还在中国,可以对抗法院、抵赖法令。

为什么没人抬价?这么便宜就出卖?
这就些疑问了。
有黑手操纵?
还是真的偶然?
得等以大头为首的澳大利亚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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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0: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达标会被强拆,是不能合法转手的。
这房的被拍卖与房子本身无关,事关事主的缺乏法治思想,以为还在中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2-11 11:28

你说这事老柞也不知道了哈,那俺就坐沙发上等着看了。。
透露一下:现在俺把沙发搬厨房去,正做着菠菜丸子呢。汤开了,下丸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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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1: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达标会被强拆,是不能合法转手的。
这房的被拍卖与房子本身无关,事关事主的缺乏法治思想,以为还在中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2-11 11:28

行了,饭下肚了。读读看看这里说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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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1: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达标会被强拆,是不能合法转手的。
这房的被拍卖与房子本身无关,事关事主的缺乏法治思想,以为还在中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2-11 11:28

读了。这事事主确实惨,可是他自己目无法制,不执行庭令,造成这样的结局也是明摆着的。

拍卖本身就有不同形式, 如有底价,无底价,撤销或维持交易。。。

没底价的就不好说,竞拍的人少或无竞拍,就会以非常低的价格卖出,那卖主就得自认倒霉。当然拍主可以withdraw这笔交易,重新拍,但也可以维持交易结果,也没啥错。像他这种房子也许很多人想买房也不会去竞拍呢,谁不想买个“历史”背景简单又好的房子踏踏实实的住,却买个说不清将来会发生啥样故事的房子心里不踏实呢?这也许是竞拍不踊跃的原因呢。

再说从拍主的角度讲,撤销这笔交易可能也没必要,反正房子卖了,买主还要继续承担缴纳那四十多万按揭吧,那买主就是花了最少四十多万买了这所房子呢。

不管怎么说,俺觉得事主能打赢的可能性极小,最开始他自己就没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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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5: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基本上是活该。

那个沈寒冰我在教书时他在上学,当然,他不是我的学生……

但理论上讲,他是我的学生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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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6: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法制观念。后悔莫及。也可能是英语不好造成的。
那什么,俺下去学英语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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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6: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讲如果该房还有46万元按揭贷款,那么这个房屋的主人还不是现有居住人它归按揭贷款人所有; 因为地契在按揭贷款人手里。总之这不是一个正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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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7: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里有3件事:
1)Zhou 欠钱,理应还,他没有。这并不说明他不想还,他的银行帐号里肯定没钱,不然法庭冻结那个帐号要容易的多。
2)法庭冻结财产,由执行庭(Sheriff's department)拍卖。他们显然作风官僚,没做什么宣传,加上房屋地点也不热门,所以没有什么真正买主。别说1000,10000也是白捡的。Zhou 和买主现在对簿法庭,要争取:a)买卖不正常 b)买卖无效。现法官以判买卖确实不正常。是否无效还要继续辩论。
3)Zhou随然欠按揭,但是原房主。他的贷款银行拿着房契,只是注册了Caveat。新房主买了房,这Caveat就得新房主解决,否则原银行(跟Zhou的官司无关)
不会同意过户。
理论上新房主是花了46W+1000 买了63W的房。天上掉馅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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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8: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里有3件事:
1)Zhou 欠钱,理应还,他没有。这并不说明他不想还,他的银行帐号里肯定没钱,不然法 ...
小河 发表于 2012-2-11 18:51

就是,这种馅饼在拍卖里面确实是有的,所以有些人专门做些buy low sell high的生意,当然不是很容易。买主如果自己住就捡个大便宜,这种情况下的卖主基本就是干没辙的,卖主如果打官司就是给律师送钱呗,那律师当然乐不得,最后他也不会赢。关键就是他该人家的钱他应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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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8: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基本上是活该。

那个沈寒冰我在教书时他在上学,当然,他不是我的学生……

但理论上讲,他是我的 ...
社员甲 发表于 2012-2-12 05:11


who is 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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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8: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这种馅饼在拍卖里面确实是有的,所以有些人专门做些buy low sell high的生意,当然不是很容易。买主 ...
大家拿 发表于 12/2/2012 10:24

他不是没钱还吗,起码看上去是这样。他傻在应该自己把房卖了,而不是等法院。我这也是马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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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9: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不是没钱还吗,起码看上去是这样。他傻在应该自己把房卖了,而不是等法院。我这也是马后炮。。。 ...
小河 发表于 2012-2-11 19:38

没错啊,如果真的没钱就得卖房,对抗法庭能有好嘛,除非是你真的有理又能说清楚。

我就跟政府打赢过两回。第一回是在英国伦敦时,我们的车被开罚票。车窗上display停车许可证,警察说那permit wasn't properly displayed,死活罚,开始是60镑,在与他们交涉期间没交罚款,后又接到90镑的罚票,如再不交就要去法庭了。我凭什么交啊?一气之下给地区议员写封信,copy给Tony Blair办公室,说明情况,要求他们帮忙取消不公平罚单。后来布莱尔办公室还给俺来封信,地区议员帮忙把这事给办了,取消了罚票。

第二回是在多伦多,我们的车停房子旁边的停车位上给罚了。没的说,也是写信给地区议员,后来市政府派人来我家停车的地方拍了照,罚票取消了。

当然俺这事跟他这是比起来忒小了,不过都是类似的事吧。一般没正当理由,跟法庭政府对着干没啥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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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09: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里有3件事:
1)Zhou 欠钱,理应还,他没有。这并不说明他不想还,他的银行帐号里肯定没钱,不然法 ...
小河 发表于 2012-2-12 07:51


房屋是抵押贷款。
银行拍卖抵押品是例行程序。

别的户口,想冻结,比这难度大。
米国面临的正是这类问题。
奇怪的是卖这么低的价格。

银行既然收回(其实原本名义上银行本来就是业主)了抵押品(也就是房产),不能再向债权人讨债。

拍卖这么贱,银行怎么肯?
除非新买主附有支付剩馀贷款的责任,否则,不合逻辑。
有鬼。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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