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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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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08: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休斯顿事件的争执,因柞某的评论而起,搞成今日混水摸鱼之势,实非始料之所及。水混了,不予澄清,难以塞责。不得不澄清之。


柞某的原文,本来并不针对事件本身而发,而是针对国内网民欢呼打得好的态度而发。既然如此,事情的真相属于警察打人,还是属于警察自卫或者与拒捕者搏斗,根本无关。因为欢呼者是认定警察打人才喊好的,而本文的对象恰好是这种态度。简言之,柞某的观点是:警察打人属于执法者犯法,绝对不值得捧场,欢呼者的心态虽然可以理解,但属于不理智。


放羊的跟贴,说什么事情的真相还不清楚云云,属于胡搅蛮缠而不是属于理性的辩论。如此这般说,无关放羊的观点是否正确,也无关放羊的说词是否重要,说的是:作为辩论、反驳的跟贴,应当看清楚原帖的意思,据其意思而争、据其意思而驳。否则,就是胡搅蛮缠。放羊的完全可以单独发表自己的帖子,作为另一种、针对事件本身的分析与评论。


柞某回复放羊的跟贴,指出:既然要辩论事件本身,则不能忽略这样的事实:警察非法进入外国领土,一旦进入外国领导就不再是警察,随后的动手就与拒捕毫无关系了,因为不再是警察,也就不再具备逮捕的权力与职能。


放羊的继续跟贴说既然谈论外交官的特权,就不必做文章了。柞某回帖提醒放羊的,探讨事件本身,本不是柞某原文的意思,是放羊的跟贴引发的。


往下继续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辩驳,诸如经久是有端打人,还是无端打人等等,各抒己见,不了了之。很正常。没什么意外。


后来S(因为其人之马甲众多,不知该如何称呼,权且以S 作为代号)跟贴表示支持放羊的,并讥讽柞某无知,为法盲。柞某回应,意思是S自己正是法盲。


再往后,柞某在五味看到一帖,称以S为首者如何如何,无意发现公摄的S,原来是五味的干将,从而转发至公摄。

袜贩误以为柞某与S在五味有争执,随便问了一句。

S回复说:不会跟无掐德的人掐。

柞某回应其嘲笑,指出S傻、横、无知并且无耻。


什么叫有掐德?如果称人无德不算无德,那么,称人傻、横、无知并且无耻同样不算无德。

理由是:不属脏话,不算骂人,只是一种主观的判断。S 嘲笑柞某在先,柞某的回应在后。

如果主动攻击不算无德,难道回击反反而成了无德?


   看了S指柞某无德之贴,放羊的跟进,说什么:怎么不早告诉我?

柞某对于这类无聊的小动作一笑值之,未与理会。

不过,奉劝二位把这类卿卿我我的小动作留给“短讯”,不必置于公众场合贻笑大方。

如果任何人有任何证据说明柞某曾在网上或往网下用脏话掐人,请公布于众,以正视听。


顺便评论一下问题多的看法:

在国为Liberal,出国成保守派之说,似乎是高估了对手。

在国“信奉”马列,出国“信奉”耶稣之说可能更恰当。在“信”上加个引号,因为搞不清这些人是真信,还是以信为其混的手段。

总之,无论在国与出国,永远站在主流一边,得意洋洋于善于战队,开口便称别人是loser

一般来说,这种人中文欠通,对中国的了解不是来自共产党就是国民党的白话宣传。

洋文也不通,对西方的了解大抵来自海峡两岸的翻译或海外的华文报道。

不否认这类人可能有不错的专业知识,但基本上是文化之白痴。

柞某从不主动与这类人争辩,但既遭其抨击,则绝无意于袖手。

发表于 2010-5-8 08: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手善意提醒各位掐众:

毛主席曾教导我们说:“要文掐,不要武掐。”

掐疼就住手,不要掐出血来,更不要把骨头掐断。

辩论时请不要伤和气,要避免人身攻击,只就事论事。如觉得对方无聊,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对待(沉默是金)。

周立波有句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立马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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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09: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柞息怒。说警察打人,您看见了?打耳光还是用老拳?如果是拉手按地上带手铐,不应该算打人。还有,人们说警察应该知道这里是领馆,不能私自闯入。但是,警察追击时知道郁伯仁的身份吗?郁开车逃离现场,警察追到车库,注意力放在抓逃犯,哪里顾得上识别这里是白虎堂还是白宫?老柞不必太认真,何苦呢,把哥们都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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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09: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掐嫌沉闷,掐往死里掐。大伙都消消气,俺一看”掐“心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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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8 09: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柞息怒。说警察打人,您看见了?打耳光还是用老拳?如果是拉手按地上带手铐,不应该算打人。还有,人们说 ...
moonbay 发表于 2010-5-8 09:03
你也不看清我的帖子。
我说打了吗?是喊打得好的人认定打了,我跟着说喊打得好的态度不理智。跟事件本身打没打有关系吗?根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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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09: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柞似乎没有说过警察有打过领事,只是针对那些喊打的好的观点发表了一下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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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09: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休斯顿事件的争执,因柞某的评论而起,搞成今日混水摸鱼之势,实非始料之所及。水混了,不予澄清,难以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0-5-8 08:36



柞里子的文章有下列的逻辑判断:

“美国警方声称:事先不知道郁某是外交官,也不知道自己违法进入中共领事馆的领地。这就说明郁某的挨打,与其身为中共官员无关(弦外之音:与其是否该打无关),而是美国警察逢“人”即打所致。替逢“人”即打的警察雀跃欢呼、拍手称快,能不是下愚之流?以这样的警察下手不够重、不曾把人打死为憾,能不是无赖之徒?”

柞里子由美国警方所“声称”的内容推断领事挨打与其外交官身份无关,再居然听出弦外之音,把与领事挨打与其外交官身份无关等同于“与其是否该打无关”,再推出整个事件的事由是美国警察逢人必打,最终更推出国内网民是为美国警察逢人必打而欢呼叫好,于是柞里子针对国内网民欢呼打得好的态度发文谴责。

首先柞里子这个逻辑推断根本狗屁不通:即便一个人挨打与其外交官身份无关,这离穷尽除美国警察逢人必打以外的其他一切逻辑可能性还天差地远,由是所谓国内网民是为美国警察逢人必打而欢呼叫好根本就是欲加之罪。  

更重要的是,这个所谓逻辑推断恰恰是从一个对该事件的事实判断出发,这个判断就是领事挨打是因为美国警察逢人必打。  我跟帖的目的无非指出该事件调查尚未完成,所有评论应有待事实的澄清。这里何来胡搅蛮缠?  

柞里子自己明明有违逻辑捏造事实,经指出而仍然百般诡辩坚持,这难道倒不是胡搅蛮缠?

至于有无掐德,还是留给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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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8 09: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柞里子的文章有下列的逻辑判断:

“美国警方声称:事先不知道郁某是外交官,也不知道自己违法进入中共 ...
放羊的 发表于 2010-5-8 09:32
你既然以狗屁相称,咱也回应一句:你的逻辑等同臭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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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09: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掐到这个地步没有意义了。大伙儿各自散了吧。持保留意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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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09: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既然以狗屁相称,咱也回应一句:你的逻辑等同臭狗屁。
柞里子 发表于 2010-5-8 09:39



    嘿嘿,若是也照方回应你的“无赖”馈赠,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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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2: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难怪长出来的都是些不见天日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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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7: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手善意提醒各位掐众:

毛主席曾教导我们说:“要文掐,不要武掐。”

掐疼就住手,不要掐出血来,更不要 ...
顺手 发表于 2010-5-8 08:57



    坚决支持顺手!!! 
顺便请大头把这里面的精髓放到前台的语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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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8: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手善意提醒各位掐众:

毛主席曾教导我们说:“要文掐,不要武掐。”

掐疼就住手,不要掐出血来,更不要 ...
顺手 发表于 2010-5-8 08:57



    说的太好了啊!坚决支持。应该写到宪法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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