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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通论》摘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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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07: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 群经略说

3.2. 诗

3.2.5

据《汉书·艺文志》,汉代《诗经》及诗学著作如下:

《诗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

《鲁故》二十五卷。

《鲁说》二十八卷。

《齐后氏故》二十卷。

《齐孙氏故》二十七卷。

《齐后氏传》三十九卷。

《齐孙氏传》二十七卷。

《齐杂记》二十八卷。

《韩故》三十六卷。

《韩内传》四卷。

《韩外传》六卷。

《毛诗》二十九卷。

《毛诗故训传》三十卷。

凡《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据“《诗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一语可知,当时所谓的“诗经”,乃鲁、齐、韩三家的集注本或合抄本,而“毛诗”不予。这个本子想必就是立于汉代学官的官方定本。如果是三家集注本,《诗经》的经文以哪一家为据?史册失载,无从确知。东汉熹平石经的《诗经》,本文采用“鲁诗”而保留“齐诗”与“韩诗”异字。据此推测,如果《汉书·艺文志》所载《诗经》为三家集注本而非合抄本,其经文也可能采用相同的方法。至于这种《诗经》的三家注释究竟为何?所谓“鲁诗”,与单行的《鲁故》、《鲁说》是何等关系?所谓“齐诗”,与单行的《齐后氏故》、《齐孙氏故》、《齐后氏传》、《齐孙氏传》、《齐杂记》是何等关系?所谓“韩诗”,与单行的《韩内传》、《韩外传》是何等关系?皆无从考核。

所谓“凡诗六家”,当指鲁诗、齐诗之后氏、齐诗之孙氏、韩诗、以及大小两毛公诗而言。后氏,指后苍,见《汉书·儒林传》。后苍为辕固再传弟子、《齐后氏故》与《齐后氏传》的作者,其师夏侯始昌,其弟子翼奉、萧望之、匡衡等皆官运亨通,或为皇帝的亲信,或至丞相之位,故齐诗因后苍而大盛。孙氏,史逸其名,生平事迹皆不可考。唯《汉书·艺文志》载《齐孙氏故》与《齐孙氏传》两种而已。

《韩诗》出自韩婴之手,无可置疑。至于《鲁诗》、《齐诗》作者为谁,则不能无疑焉。《汉书·艺文志》:“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据此而以为申公作《鲁诗》、辕固作《齐诗》。然《汉书·儒林传》又依循《史记·儒林传》之说,称“申公独以《诗经》为训故以教,亡《传》。”特别表明申公仅以口授《诗经》,未尝撰写注释。可见《汉书·儒林传》所谓的“训故”,并不能理解为“传”。应劭《汉书注》:“申公作《鲁诗》,后苍作《齐诗》”。应劭以申公为《鲁诗》作者,当出于对《汉书·艺文志》之误解,自不足信。应劭以后苍为《齐诗》之作者,则当因《汉书·艺文志》未曾记载辕固之作,孙氏虽有著作,而其人其事皆不可考,后苍则不仅有著作,而且师门显赫、弟子亨通。由此可见,应氏以后苍为《齐诗》作者之说虽出之于揣测,于理可通。

据《隋书·经籍志》,《齐诗》亡于曹魏,《鲁诗》亡于西晋,《韩诗》虽存于当时而无传之者,唯《毛诗》一家独盛。后世学者大抵接受《隋书》关于齐、鲁、韩三家诗命运之说。其实,这说法是否成立,颇成疑问。见诸《汉书·艺文志》的《诗经》既然是鲁、齐、韩三家集注本或合抄本,若亡,则三家诗俱亡;若存,则三家诗俱存;断无《齐诗》先亡、《鲁诗》后亡,而《韩诗》独存之理。如果说《齐诗》亡于曹魏、《鲁诗》亡于西晋之说,仅指《齐后氏故》、《齐孙氏故》、《齐后氏传》、《齐孙氏传》、《齐杂记》、《鲁故》、《鲁说》而言,不包括二十八卷本的《诗经》在内,则见诸二十八卷本《诗经》的《齐诗》与《鲁诗》尚存,称其亡,失诸准确。

《隋书·经籍志》称:“《韩诗》二十二卷,
汉常山太傅韩婴薛氏章句。《韩诗翼要》十卷,汉侯芭传。《韩诗外传》十卷。”当是“韩诗”隋代尚存之证。不过,这记载也不是没有疑问。比如,二十卷本《韩诗》是否就是见诸《汉书·艺文志》的二十卷《诗经》中的“韩诗”?十卷本《韩诗外传》是否就是见诸《汉书·艺文志》的六卷本《韩外传》,只是分卷不同而已?抑或是见诸《汉书·艺文志》的六卷本《韩外传》与四卷本的《韩内传》的合订本?于此种种,《隋书·经籍志》皆未予解答。

至于《隋书》称毛诗独盛于时,则无可质疑,因为流传至今的所谓“诗经”,并非见诸《汉书·艺文志》的二十八卷《诗经》,而正是西汉之初未曾立于学官的《毛诗》。推之以常理,得以立于学官从而成为官学的学派易于文运长久,不得立于学官的私学学派难以广为流传。《毛诗》何以能逆转潮流?其实,《毛诗》并未逆转潮流,《毛诗》的得以流传至今,依然主要依靠官方的支持。首先,《毛诗》在汉初虽然未曾立于汉朝廷的学官,却得以立于河间诸侯国的学官,其地位自非一般私学所能比拟。其次,汉平帝之时,偏好古文学派的王莽执政,被视为古文家派的《毛诗》与古文《尚书》、《左传》、《逸礼》等得以一同立于学官。不久,王莽建立新朝,自己做了皇帝,《毛诗》之进而得势自不在话下。自汉光武建立东汉之后,古文学派一度再遭罢黜,不过为时不久。据《汉书·章帝纪》,建初八年十二月汉章帝下了这么一道诏书:“五经剖判,去圣弥远,章句遗辞,乖疑难正,恐先师微言将遂废绝,非所以重稽古、求真道也。其令群儒选高才生,受学《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以扶微学、广异义焉。”该诏书虽然并不曾正式恢复《毛诗》博士的设置,既令群儒选高才生习《毛诗》,其仕途较一般博士弟子恐有过之无不及。《后汉书·贾逵传》:“
八年,乃诏诸儒各选高才生,受学《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由是四经遂行于世。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朝夕受业黄门署,学者欣欣羡慕焉。”即其证明。

除去朝廷的支持之外,《毛诗》之所以能后来居上,还得力于卫宏、贾逵、马融、郑玄等四位经学大师之推动。

卫宏,字敬仲,东汉初年人,光武年间为议郎,先师从谢曼卿受《毛诗》,后师从杜林受《古文尚书》,与杜林等人同为振兴古文经学的主要人物。卫宏对《诗经》学的最大贡献,在于撰写《诗序》。《诗序》分为“大序”与“小序”两部分。“大序”对《诗经》的内容、性质、手法、政治及社会作用等等作全面的论述,“小序”则对《诗经》各篇作题解。卫宏的《诗序》是否言之成理?是否反映《诗经》诗作的本意?皆可争议。卫宏的《诗序》对后世《诗经》学有过重大影响,这一点则无可置疑。卫宏选取《毛诗》为其撰写《诗序》的版本,卫宏的《诗序》习称之为《毛诗序》,这两点无疑皆对《毛诗》的流行起到积极的与直接的推动作用。

称卫宏撰《毛诗序》,以《后汉书·儒林传》为据。《隋书·经籍志》称:“后汉有九江谢曼卿善《毛诗》,又为之训。东海卫敬仲受学于曼卿。先儒相承,谓之《毛诗序》创自子夏,毛公及敬仲又加润益。”据此,则卫宏不仅不是《毛诗序》的唯一作者,而且也不是最主要的作者。不过,《隋书·经籍志》所云,不言根据何在,未必可靠;所谓子夏撰《毛诗序》之说,想必为《毛诗》学派为抬高《毛诗》地位而散布的流言,更不足信。《旧唐书·经籍志》载:“《韩诗》二十卷,卜商序,韩婴撰。……《毛诗集序》二卷,卜商撰。”《新唐书·艺文志》基本抄袭《旧唐书·经籍志》,毋庸复赘。如前所述,卜商即子夏。《隋书·经籍志》所列之《韩诗》不曾题“子夏序”,至唐而《韩诗》忽然有“子夏序”,必为后人妄增无疑,其目的亦不外是拔高《韩诗》的正统性,以便与有“子夏序”的《毛诗》竞争。至于单行的《毛诗集序》二卷,前所未闻,亦必为后人伪作无疑。贾逵出身古今文学派之家。其父贾徽,从刘歆受《左氏春秋》、《国语》、《周官》,又受《古文尚书》于涂恽,复从谢曼卿受《毛诗》。贾逵不仅悉传父业,而且精通今文五经,为兼通今古文学派的通儒。建初元年,好古文经学的汉章帝诏贾逵入讲北宫白虎观与南宫云台,贾逵趁便向汉章帝游扬《古文尚书》及《毛诗》,汉章帝于是命贾逵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异同》及《齐鲁韩诗与毛诗异同》,结果就导致建初八年十二月的那道诏书。由此可见,贾逵实为《毛诗》之后来居上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继贾逵之后,马融撰《毛诗传》、郑玄撰《毛诗笺》。马融与郑玄几乎垄断东汉中后期的经学,马融与郑玄为《毛诗》作注释,无疑进一步促成《毛诗》的风行。

不过,《毛诗》之兴,充其量只能令齐鲁韩三家诗学式微而已,并不能导致其亡。《韩诗》在隋代虽无传习者而尚存在,就是证明。据《隋书·经籍志》推测之,所谓《齐诗》亡于曹魏,当是见诸《汉书·艺文志》的《诗经》与《齐后氏故》、《齐孙氏故》、《齐后氏传》、《齐孙氏传》、《齐杂记》皆亡于董卓之乱;所谓鲁诗亡于西晋,当指见诸《汉书·艺文志》的《鲁故》、《鲁说》亡于永嘉之乱。如此猜测的理由如下:

倘若齐、鲁、韩三家集注本或合抄本《诗经》尚存,则即使《齐后氏故》、《齐孙氏故》、《齐后氏传》、《齐孙氏传》、《齐杂记》皆亡,不得谓齐诗亡。故齐、鲁、韩三家集注本或合抄本《诗经》或者与《齐后氏故》、《齐孙氏故》、《齐后氏传》、《齐孙氏传》、《齐杂记》同时亡,或者早亡。自东汉之兴至曹魏之亡,唯一令朝廷藏书可能丧失殆尽的变乱,只有董卓之乱。故《隋书·经籍志》称齐诗亡于曹魏,当理解为至曹魏之时齐诗已亡,而并非指齐诗亡于曹魏既兴之后。称董卓之乱导致东汉朝廷藏书丧失,并非猜测之言,实有案可稽。《后汉书·儒林传》:“初,光武迁还洛阳,其经牒秘书载之二千馀两。自此以后,叁倍于前。及董卓移都之际,吏民扰乱,自辟雍、东观、兰台、石室、宣明、鸿都诸藏典策文章,竞共剖散,其缣帛图书,大则连为帷盖,小乃制为縢囊。及王充所收而西者,裁七十馀乘。道路艰远,复弃其半矣。后长安之乱,一时焚荡,莫不泯尽焉。”即其证。

既然所谓齐诗亡,当指二十八卷本《诗经》或者同时亡或者先亡,那么,所谓鲁诗亡于西晋,就只能是指《鲁故》与《鲁说》亡于西晋。自曹魏之兴,迄于西晋之末,能令朝廷丧失藏书的变乱,只有永嘉之乱,故鲁诗必然亡于永嘉之乱。称永嘉之乱导致西晋朝廷藏书丧失,亦有案可稽。据《晋书》与《资治通鉴》,永嘉五年刘矅、王弥、呼延晏等攻入洛阳之时,纵兵大掠、焚烧宫庙、官府殆尽。既如此,朝廷之藏书何能独存?

《韩诗》何以能逃过东汉与西晋末年之乱,未知其然,或因天幸。不过,《韩诗》之幸,至唐而止。降至宋代,见诸《隋书》的二十卷本《韩诗》与见诸新旧两唐书的二十二卷本《韩诗》皆不复存,倘若不是亡于安史之乱,就是亡于黄巢之反。至宋代而未曾亡的“韩诗”,唯有《韩诗外传》而已。而现存的《韩诗外传》也并非完整无缺,见诸唐宋著作所引《韩诗外传》而不见于传世本《韩诗外传》者不少。比如,《太平御览》征引《韩诗外传》157条,其中23条皆不见今本《韩诗外传》。

《毛诗》之所以能幸免,当因抄本在民间流传甚广之故。不过,幸存于隋的“毛诗”,也已经不是汉代的“毛诗”。见诸《汉书·艺文志》的二十九卷本《毛诗》与三十卷本《毛诗故训传》皆不复存,取而代之的是两种二十卷《毛诗》。一种题作“汉河间太守毛苌传,郑氏笺”。另一种题作“王肃注”。另有《集注毛诗》二十四卷,梁桂州刺史崔灵恩撰。自东汉至于南北朝期间的《毛诗》注释,比如,谢曼卿的《毛诗训》,马融、谢沈、陶弘景等人的《毛诗注》,皆不复存。郑氏,指郑玄。郑玄笺《毛诗》既然题作“汉河间太守毛苌传”,想必保留毛公旧注。至于郑玄依据的“毛诗”版本,究竟是汉代二十九卷本《毛诗》?是汉代三十卷《毛诗故训传》?还是别有所据?皆无从考核。保留在《郑笺》中的毛公旧注是否完善?抑或有所残缺或经郑玄删节、修改?亦无从考核。

唐代修撰《五经正义》,取郑玄《毛诗笺》为《毛诗》的官方定本。这一选择无疑促成王肃《毛诗注》与崔灵恩《集注毛诗》之亡。两书皆不见《宋史·艺文志》,即两书皆亡于唐代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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