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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通论》摘录(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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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07: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 群经略说

3.2. 诗

3.2.2

    《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诗含神雾》:“诗者,持也。在于敦厚之教自持其心,讽刺之道可以扶持邦家者也。”郑玄《礼记·内则注》:“诗之言承也。”孔颖达《五经正义》归纳以上三说曰:“然则诗有三训:承也,志也,持也。作者承君政之善恶,述己志而作诗,为诗所以持人之行,使不失堕,故一名而三训也。”后世探讨《诗经》之本意者,大都遵循孔颖达“三训”之论。其实,无论“三训”之中的任何一训,抑或合三训为一,皆不能解释为何《诗经》之诗作至东周之初而绝迹。故所谓“三训”,实为空泛之陈腔滥调,无可取则。

《史记·孔子世家》称:“古者诗三千馀篇,…… 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后世论《诗经》者,从而有“四始”之说。比如,卫宏《毛诗序·大序》踵袭司马迁之说而发挥之曰:“《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
郑玄《答张逸》又据《毛诗序》而引申之曰:“四始,《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此四者,人君行之则为兴,废之则为衰。”其实,《史记》原文也许不过仅就篇章出现的次序而言,别无他意;即使确有言外之意,其意,亦未必如卫、郑所言。

《周礼·春官·大师》:“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毛诗序》承袭《周礼》之说,而改称“六诗”为“六义”。后世论《诗经》者,从而有“六诗”与“六义”之说。然而,《诗经》从来只有风、雅、颂三体,而不见赋、比、兴之所在。如何解释?众说纷纷,莫衷一是。或以为孔子编撰《诗经》之时,赋、比、兴已经不存。或以为当时赋、比、兴已经融入风、雅、颂之中,无从摘别。或以为“六义”当于各篇中寻求之,某些诗篇或者“六义”俱全,或者兼备其中一、二。或以为风、雅、颂为体裁,而赋、比、兴为表现手法。或以为风、雅、颂为三经,而赋、比、兴为三纬。或以为所谓“六诗”,当指“诗”的六种演唱方法。

如前所说,纬书皆为汉人之伪作,故三经、三纬之说,最为荒谬。《周礼·春官·大师》:“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
《荀子·王制》:“禁淫声,以时顺脩,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大师之事也。”
由此可见,所谓“大师”,乃执掌音乐之官。“大师”既为执掌音乐之官,经由“大师”所教习之所谓“六诗”,当以“演唱方法”说最为妥切。“风”指徒歌,即无伴奏的清唱。《风》之所以名之曰“风”,当因“风体诗”为清唱的对象。“雅”与“颂”,皆指乐器伴奏而言。《史记·孔子世家》:“孔子语鲁大师:……‘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即《雅》、《颂》须有乐器伴奏之证。《雅》、《颂》之区别,在于前者施之于宴会,而后者抵施之于祭祀。由此推之,“雅”当指丝竹伴奏,而“颂”当指打击乐器伴奏与伴舞。《雅》之所以称之为“雅”,当由“雅体诗”本当有丝竹伴奏。《颂》之所以称之为“颂”,当由“颂体诗”原本为大型歌舞的歌词。“赋”指吟诵,“比”与“兴”皆指合唱。就其字意推之,“比”与“兴”的区别可能在于前者指“二人合唱”,而后者指“集体齐唱”。“赋”、“比”、“兴”之所以不见诸《诗经》标目,因为三者皆可以施之于《风》、《雅》、《颂》三体中之任何一体,而不具备独有的对应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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