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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fun

[时政] 赵宗彪:我们距二次文革就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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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2: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现在写出来了,表示他有反省。即使他当时是发言人之人,还是有积极的意义。

至于士兵开枪是否要有良 ...
mofun 发表于 2012-8-22 20:09


士兵执行命令,与政治无关,永远没有错。有错的是在执行当中的扩大化问题,比如纳粹的士兵对无辜平民的滥杀、集中营里灭绝人性的屠杀都属于超出战争、平叛的范畴,上升到了灭绝人性的人类基本道德地步。

美国在近两次的战争中出现过类似的士兵滥杀的事件,军队进行了某种程度的整肃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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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3: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 新满人


未见有什么效果。
越战、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滥杀依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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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3: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士兵执行命令,与政治无关,永远没有错。有错的是在执行当中的扩大化问题,比如纳粹的士兵对无辜平民的滥 ...
新满人 发表于 2012-8-24 22:48


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是有组织的,从上而下的,所以不是滥杀,是计划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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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3: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新满人


未见有什么效果。
越战、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滥杀依然发生。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8-24 23:03


其实战争中的滥杀是不可避免的,只能尽量控制。军队的职责就是战斗,如果整个军队以良知来决定是否要杀某一个人,那效率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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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3: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蔡兄参加辩论。你的观点我不反对,只是与我所说的相去太远。我猜想6/4士兵接到的命令是可以向阻碍部 ...
mofun 发表于 2012-8-24 21:12


模范兄客气了。这也谈不上什么辩论。大家随便聊聊,各抒己见嘛。我其实是很赞成这位作者的整体观点的。只是用“文革”二字来替代任何形式的社会动乱是否恰当引起了大家的分歧。那纯粹是见仁见智的理解。大概我是军人世家出身,所以只针对作者开篇引用的东德士兵射杀叛逃者的例子发表看法。作者原文是:       “原文找不到了,记得审判官说的的大意是,作为一个士兵,执行上级的指示并没有错,但是,法律之上,还有良知。你可以开枪,这是你的职责,但是,你可以将枪抬高一厘米,打不准他,这不是错,而是你的良知。“
      很明显,根据他的讲述,审判官是根据”良知”而非法律来审判该士兵。我因此怀疑其真实性和正当性。如果真有此事,我不得不说那位审判官荒谬无稽。暂且不谈良知不该作为审判依据。你审判官又凭什么说该士兵缺乏良知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个普通士兵脑子里被灌输的思想一定是:叛逃者都是国家的叛徒败类,危害国家安全,因此都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所以士兵完全可能是在符合道义良知的条件下执行命令的。所以无论根据法律和良知,审判该士兵都是不合理,不合情更不合法的。至于你提到的美军士兵在阿富汗枪杀无辜平民受审的事情跟这个完全不相干。甚至可以说是相反的例证。因为他的行为不但不是执行命令,恰好是违反军令。任何国家的法律军令都不允许向手无寸铁且不构成任何威胁的平民开枪。
     所以你我其实没有分歧。和所有的争论一样。我们是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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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3: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hhcai


法治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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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0: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袜贩

误杀是不可避免的,滥杀不是不可避免的,是想不想避免的问题。

没有严禁滥杀的军法,没有高标准的入伍道德要求,这才会导致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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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0: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hcai


法治的明白人!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8-24 23:55


不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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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0: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袜贩

误杀是不可避免的,滥杀不是不可避免的,是想不想避免的问题。

没有严禁滥杀的军法,没有高标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8-25 00:00


滥杀无辜肯定是不为任何国家的法律军令接受的。这点毫无疑问。问题是在战争中有时真的难以避免。这和法律军令乃至道德良心都无关,而和人的天性有关。人类说穿了也是动物。具有动物的本性和本能。人区别于动物的关键就是理性(过去所说的语言,思维等等现在看来都不是区别)。在战场上杀红了眼之后,在你身旁的战友一个个倒地之后,在你长期在生死的瞬间徘徊的时候,你还能始终保持冷静和理性吗?忘记是谁说过,战争把人变成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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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0: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hhcai


你说的这个,可以混入误杀的范围。
我说的滥杀,指越战的屠杀平民村庄、伊拉克的群奸与谋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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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1: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hcai


你说的这个,可以混入误杀的范围。
我说的滥杀,指越战的屠杀平民村庄、伊拉克的群奸与谋杀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8-25 00:41


呵呵。。。真是佩服柞兄的较真儿劲头。您可是小有名气的训诂学家啊。怎么会把这几个常见词的概念搞混淆了?不用查汉语词典,我们对这几个词的普通理解是:

误杀:搞错目标或者武器出偏差的结果。
滥杀:随意地,不加选择地杀戮。汉英词典里的英文解释很准确:to kill at random; to kill indiscriminately
屠杀:有目的和准确对象的群体杀戮。
暗杀:有目的和准确对象的个体杀害。

虽然你在倒换概念,但是自己在使用这些概念是还是恰当的:“我说的滥杀,指越战的屠杀平民村庄、伊拉克的群奸与谋杀等等”。你在具体语境里准确使用了“屠杀"和”谋杀“,而不是”滥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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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1: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6# hhcai


不是说我认为可以“混入”
是说这类滥杀往往“被混入”了,跟不会暴露出来。

没有人揭发,就不会有审判。
更遑论公正的审判。


一个二次大战的老美空军对俺说过:
每逢在海上把日本军舰击沉,日本人趁救生艇逃命,快要靠岸以为得救了时,俺们就俯冲过去,用机枪把他们全部打死。
海战落水,应该打捞救援。射杀,属于滥杀无疑。
这人说“每逢”,可见不是个例。可是,没人揭发,这些被滥杀的,都堂而皇之登上被击毙的敌军人数表。
这就我所谓的“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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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2: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是有组织的,从上而下的,所以不是滥杀,是计划性屠杀。 ...
袜贩 发表于 2012-8-24 10:19



    老满不是说纳粹在集中营是屠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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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2: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蔡兄参加辩论。你的观点我不反对,只是与我所说的相去太远。我猜想6/4士兵接到的命令是可以向阻碍部 ...
mofun 发表于 2012-8-24 08:12



    估计当时有向拍照的人开枪的命令。闪光灯亮起之处都招致密集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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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4: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当时有向拍照的人开枪的命令。闪光灯亮起之处都招致密集子弹。 ...
新满人 发表于 2012-8-25 02:08

幸好你当时还没开始玩儿摄影。否则我们今天可就少了一个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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